中央:深化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近日,中央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中依法依规合理确定工资水平,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意见》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这意味着,未来国企员工的工资水平将更加注重与市场价位相匹配,同时,企业也将拥有更大的工资分配自主权。 《意见》提出了多项重点改革措施。首先,改革工资总额管理方式,明确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由用人单位制订,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工资分配自主权。其次,改革工资构成,将工资总额划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部分,并明确各自的占比。此外,《意见》还提出了加强工资支付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工资支付到位,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规范,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工资分配与个人绩效和贡献紧密挂钩。同时,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意见》还明确了分类推进工资制度改革的方向。对于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将实行不同的工资决定机制。例如,对于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将主要依据市场决定薪酬;而对于公益类国有企业,则将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和经营管理特点,有区别地确定工资水平。此外,对于开展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将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此次改革将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它有助于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它也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通过改革,国有企业将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实现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之间的良性互动。 当然,改革过程中也可能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如何确保工资水平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如何处理不同职工之间工资差异问题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加以关注和解决。 总之,《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通过改革,我们将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为推动国有企业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中依法依规合理确定工资水平、促进收入分配公平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