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即行政区划,是指国家为了进行行政管理,将国土空间划分为若干行政区域的一种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便于行政管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下是中国当前行政区划的基本情况:
1. 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四类。
- 省: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
- 自治区:共有5个自治区,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
- 直辖市:共有4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重庆市。
- 特别行政区:共有2个特别行政区,分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2. 省级行政区:
- 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 5个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 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3. 地级行政区:
- 293个地级市:河北省11个、山西省11个、辽宁省14个、吉林省8个、黑龙江省8个、江苏省13个、浙江省11个、安徽省16个、福建省8个、江西11个、山东16个、河南省17个、湖北省12个、湖南省13个、广东省30个、海南省1个、四川省18个、贵州省1个、云南省1个、陕西省1个、甘肃省1个、青海省1个、台湾省1个。
- 7个地区:内蒙古自治区3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个、西藏自治区1个、宁夏回族自治区1个、广西壮族自治区1个、吉林省1个。
4. 县级行政区:
- 2844个县级行政单位:河北省136个、山西省119个、辽宁省105个、吉林省82个、黑龙江省76个、江苏省117个、浙江省89个、安徽省101个、福建省64个、江西11个、山东16个、河南省100个、湖北省86个、湖南省102个、广东省117个、海南省19个、四川省18个、贵州省17个、云南省12个、陕西省10个、甘肃省12个、青海省1个、台湾省13个。
- 374个自治县:河北省1个、山西省1个、辽宁省1个、吉林省1个、黑龙江省1个、浙江省1个、安徽省1个、福建省1个、江西1个、山东1个、河南省1个、湖北省1个、湖南省1个、广东省1个、海南省1个、四川省1个、贵州省1个、云南省1个、陕西省1个、甘肃省1个、青海省1个。
5. 乡级行政区:
- 41013个乡级行政单位:河北省2211个、山西省1215个、辽宁省1294个、吉林省742个、黑龙江省651个、江苏省231个、浙江省181个、安徽147个、福建77个、江西112个、山东172个、河南151个、湖北115个、湖南117个、广东217个、海南19个、四川175个、贵州113个、云南109个、陕西103个、甘肃102个、青海1个、台湾省13个。
- 2个区公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那坡县。
以上是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行政区划的基本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区划可能会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