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限
司法权限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的权利和职责范围。司法权限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审判权:审判权是指法院依法审理和裁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权利。审判权包括立案权、调查权、庭审权、判决权、执行权等。
2. 检察权:检察权是指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法律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权利。检察权包括侦查权、审查起诉权、提起公诉权、监督审判权等。
3. 公安职权:公安职权是指公安机关依法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犯罪的权利。公安职权包括侦查权、拘留权、逮捕权、取保候审权等。
4. 律师辩护权:律师辩护权是指律师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的权利。律师辩护权包括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辩护权等。
5.司法行政职权:司法行政职权是指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组织和管理司法工作、指导调解和仲裁等方面的权利。司法行政职权包括司法考试权、公证权、司法鉴定权、监狱管理权等。
司法权限的划分和行使,旨在保障法律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国和地区根据其政治体制、历史文化、社会发展等因素,对司法权限的划分和行使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