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兹有我单位员工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工作,岗位为XXXX,工作表现良好,遵纪守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一、解除劳动合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公司研究决定,由于XXX在工作中表现不佳,无法胜任当前岗位工作,并且经过多次培训与岗位调整,其仍不能胜任。同时,公司与XXX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决定与XXX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日期及薪资结算**
1. 解除劳动合同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其他补偿:根据公司规定,XXX将获得本月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X元整(大写:XX元整)。上述款项已包含但不限于加班费、年假工资等所有应得款项。
**三、社保及公积金处理**
1. 社保:公司将继续为XXX缴纳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的社会保险费。如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请XXX本人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
2. 公积金:公司将为XXX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如需提取使用公积金,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办理。
**四、工作交接及证明**
1. 工作交接:请XXX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将其负责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相关资料及工作用具等交接给接替人员或公司指定人员,并确保交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工作证明:XXX在我公司的工作经历及相关业绩表现,可作为其今后求职、升学等活动的参考依据。如需提供正式工作证明,请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
**五、注意事项**
1.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XXX与我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及相关的薪资、社保、公积金处理事宜,不作他用。
2. 如有需要,请XXX本人持本证明原件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 若因本证明内容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均由双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XXXXXXXX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