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共享许可

数据共享许可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数据的共享范围、方式和条件。它允许数据拥有者向他人提供数据,并规定了使用数据的方式和限制。以下是一份数据共享许可的基本结构和内容: **数据共享许可** **第一条:定义** 1.1 本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以下双方签订的:   (1)数据提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2)数据接收方(以下简称“乙方”)。 1.2 本协议涉及的数据(以下简称“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文本、数字、图像、音频、视频、图形、模型、代码、技术资料等。 **第二条:数据共享条款**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共享数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共享。 2.2 甲方应确保其共享的数据不包含任何受版权、商标、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 2.3 甲方应提供的数据应保持最新,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4 乙方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复制、分发和展示数据,但不得将数据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2.5 双方应保守共享数据的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条:数据共享期限** 3.1 本协议的初始期限为一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期一年,续期次数不限。 **第四条:数据共享费用** 4.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数据共享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4.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数据共享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6.2 若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