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期间,由于订立劳动合同的环境或者条件发生了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者补充的法律行为。以下是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3.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
5.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6.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
7. 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按照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执行。
8.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劳动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应当保证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9. 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为单位创造财富的劳动者,有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有要求用人单位保障其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权利。用人单位有义务教育劳动者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0. 劳动者有权参加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合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了以上列举的法定情形外,还有一些其他情况也可能需要变更劳动合同。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争议或者纠纷,也需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